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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青云

亚里士多德论复合实体的统一性

日期:2019年06月11日 10:15   浏览次数:    作者:曹青云    编辑:张敏

内容摘要

亚里士多德认为可感实体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复合物,但同时又认为它是严格的统一体,而非这两个部分的组合叠加。那么,在什么意义上一个复“复合物”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呢?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H卷中给出了答案,即因为形式是现实性而质料是潜在性,所以它们能够形成统一体。但是这个过于简洁的回答使得研究者们十分困惑,他们对复合实体的统一体问题有两种解释方式,一种被称为“投射策略”,另一种被称为“解释策略”。然而,这两种解释方式都不能令人满意。我们认为复合实体的“复合性”应当从它的“生成”的角度来理解,即可感实体的“构成方式”或“复合方式”指的是它是被形式和质料生成的,而复合实体的“统一性”指的是它的存在不包含不同的本体论部分,它是一个“功能性统一体”。

关键词:实体、统一体、形式、质料

亚里士多德有一个不同于其他古希腊哲学家的观点,即实体是复合的也是能够被生成的。[1]由他的形式质料理论得知,可感实体是由形式与质料构成的。但同时他也坚信任何可感实体都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统一体,即它是一个个体,而非一堆聚合物。因此,在形式和质料作为可感实体的部分与可感实体的统一性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张力。我们能够在何种意义上说具有不同“部分”的实体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亚里士多德非常清楚这个问题,并为此倾注了相当多的精力。他在《形而上学》H卷中指出解决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的关键是认识到质料是潜在存在者,而形式是现实存在者。

然而,这个过于简洁的回答并不能消除研究者们心中的许多困惑,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策略。一种解释被称为“投射策略”,[2]它认为可感实体是一个基础性的统一体概念,而质料和形式是这个统一体概念的不同方面。另一种解释被称为“解释策略”,[3]它指出形式和质料是构成可感实体的真正部分,它们以某种方式构成了一个在时间中持续的统一体。这篇论文的任务是重新梳理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并分析这两种不同的解释策略,进而指出一个可感实体的“构成方式”或“复合方式”应当从它的生成的角度来理解而它的统一性应当被描述为“功能性统一体”。

一、“一”的多重意义

如果某物具有不同的部分但在整体上是单一的,而非众多个体的集合,那么它就在某种意义上是“一”或者说它是一个“统一体”。然而,“一”或“统一体”的意义是多重的。有时我们称一堆沙子是“一”,有时我们也说成千上万的人是“一个”民族,有时我们还说一棵树或一个人是“一”。

亚里士多德指出“一”或“统一体”的意义与“存在”的意义一样是多重的。在《形而上学》Δ 6中他澄清了“一”的多种意义。(1)某物因为偶性而成为“一”,例如“有教养的克里斯科”(1015b19),因为一个是另一个的偶性。(2)某物因为连续性而是“一”(1016a1),例如一块用胶水粘起来的木条。(3)某物因为基质的相同而是“一”(1016a19),例如所有的液体(例如油和酒)是“一”。(4)有些东西因为它们的属相同而是“一”(1016a24),例如马、人和狗是“一”,因为这些都是动物。(5)有些东西是“一”,因为陈述它们的本质的公式是一,而这个意义就是“种上的一”。(6)某物是“一”,因为它的实体是一。(7)某些东西因为类比而是“一”(1016b32)。

在这些“一”的多重意义中,原初的或核心的意义是某物因其实体为“一”而是“一”,其它的事物能够称为“一”或“统一体”是因为它们都以某种方式与这个核心意义相关(1016b7)。如果可感实体是严格的统一体,那么它就应当是核心意义上的“一”。[4]像苏格拉底这样的可感实体,它不是“偶然的统一体”,也并非因为外部的连接而形成“一”,更不是属或种上的“一”,而是实体上的“一”。尽管可感实体具有形式和质料的两个“部分”,但是它自身在实体上是不可分的。

如果复合实体的“部分”不是因为偶性而统一的,也不是因为空间的连续性而统一,更不是因为基质的相同或者种的相同而统一。那么这里最急迫的问题就是复合实体的不同部分是如何构成一个统一体的?一方面,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形式与质料的差异,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为这两个部分是统一的。一个可感实体既是具有不同构成部分的复合体又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因此,对于复合实体的统一性的合理解释必须平衡和协调这两个“方面”。下面我们来看看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Z17中是如何区分形式与质料的。

二、《形而上学》Z 17的“倒退论证”

在《形而上学》Z17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一个可感实体并不像一堆众多个体的组合叠加,而是像一个音节。“一个音节不等于它的所有元素,音节ba并不等于字母b和字母a。”(1041b14)一个音节不仅是构成它的字母的总和,它还是别的什么,因为当这个音节被分解之后,它不存在了,而构成它的字母仍然是存在的。

类似地,一个可感实体不是它的元素的总和,除此之外,它还是别的什么。任何可感实体都是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现在,如果形式是像质料一样的另一种元素,那么可感实体就必然是形式与质料的总和再加上别的某种东西。如果这别的东西仍然是元素或者元素的组合,那么这个论证就必然继续下去。如此一来,我们将陷入“无穷倒退”。

为了避免这个论证的无穷倒退我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否认可感实体不仅是构成它的元素还是别的什么,另一个是否认形式是像质料一样的另一种元素。亚里士多德采取了后者。他指出形式不是一种元素,而是一种原因——它使得质料成为一个确定的个体。例如,形式将这些质料“制作”成肉,将那些质料“制作”成音节(1041b26)。因此,形式不是复合实体的元素,而是它的本原。尽管形式和质料都是可感实体的“构成部分”,但是它们的本体论地位和意义是不相同的。形式是可感实体的本原或原则,而质料是“接收”和“渴望”这一本原的元素。此外,形式是可感实体的内在本原,它与它所属的实体是不分离的。因此,形式与接收形式的质料之间具有某种直接的关系,它们不再需要额外的关系来产生联系。[5]

事实上,Z17的这个论证并未预设可感实体的统一性,尽管有些研究者是这样认为的。[6]相反,它的主要目的是论证形式与质料的差异以及在一个更准确的意义上区分形式与质料的本体论地位,这就是形式是可感实体的本原,而质料是构成它的元素。因此,亚里士多德强调说一个可感实体是由作为元素的质料和这些元素的本原“构成”的,它具有一个形式作为其存在之本原的原因结构。换言之,可感实体是由于形式作为原因作用于质料而形成的。

因此,形式和质料是可感实体的真正的“构成部分”,但它们却具有不同的本体论地位并在实体的构成中扮演了非常不同的角色。如果我们还记得《形而上学》Z3中对形式、复合物和质料在不同的意义上是实体的评价,即它们具有本体论上的等级差异,那么我们就应当意识到由形式和质料构成的复合实体必然具有内在的本体论差异结构。

然而,在这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形式和质料这两个不同的“部分”如何构成一个统一体?在Z17中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一个提示,他说:“因为形式,质料是某个确定的个体。”(1041b8)然而,我们需要更多正面的解释,这里涉及到《形而上学》H6的讨论。

三、《形而上学》H6与两种解释策略

区分出形式与质料的不同本体论地位从而认识到它们是构成可感实体的真实部分是较为容易的,但是想要解释它们如何构成一个严格的统一体便是较为困难的了。关于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H6中给出了正面的解释,这一章中的一段文本被认为是理解和解释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的关键。亚里士多德这样说:

“……人们在潜在性和实现性之间寻找一个统一的公式和它们的差异。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最近的质料和形式是同一个东西,一个是潜在的,另一个是现实的。因此,追问它们的统一的原因就像是问统一体的一般原因;因为每个事物都是一个统一体,而潜在的和现实的是某种意义上的‘一’。因此,在这里没有别的原因了,除非有某物引起了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1045b 16-22)

这个段落成为复合实体的统一性之争论的战场。有些学者抱怨亚里士多德的解释过于简略,以致于无法充分地解决这个困难。[7]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现在主要有两种解释策略。一种解释被称为“投射策略”,它认为可感实体自身是解释的基础和终点,而可感实体的统一性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形式和质料应当被理解为从“统一的实体”这个基础概念中抽象出来的相互关联的概念。因此形式和质料不是构成可感实体的真正的“部分”,而是“统一的实体”这个概念的不同方面。如果我们将形式看作可感实体的“现实方面”并将质料看作可感实体的“潜在方面”,那么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就不再是一个真正的问题了。[8]总之,“投射解释”认为可感实体自身的统一性是基础性的和优先的,而形式和质料如何统一的问题则取决于前者。

另一种解释被称之为“解释策略”,这种解释认为“投射策略”是非解释性的,并且它回避了真正有待解决的问题。[9]持有“解释策略”的学者们认为形式和质料是构成可感实体的真正的“部分”或“构成成分”,它们不可能被看作从一个更基础的统一体概念中抽象出来的概念或“方面”。相反,一个可感实体的统一性取决于构成它的形式和质料并且由形式和质料的关系而得到解释。因此,对于持“解释策略”的学者来说,形式和质料如何构成统一体的问题就更为重要和急迫了。他们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亚里士多德的现实性和潜在性概念中。

David Charles是“解释策略”的代表,他认为一个复合实体具有一个内在的目的,而这个目的就是现实性,现实性不仅定义了什么是现实性自身而且定义了什么是潜在性。因此“使得一个复合实体是‘一’的原因是作为现实性的形式和作为潜在性的质料享有同一个内在的目的。只要现实性和潜在性以这样方式相关联,那么复合实体就在时间中将保持为一个统一体。”[10]Frank Lewis认为作为现实性的形式以目的论的方式决定了或主导着作为潜在性的质料,因而质料对于复合实体之整体的贡献是附属于形式对于复合实体的贡献的,所以复合实体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11]此外,M. L. Gill也有类似的解释,她指出质料在复合实体中的存在是潜在性的,这意味着它自身的本性并不表达在复合实体中而仅仅表达为复合实体的一个普遍属性。[12]

我们并不认为“投射策略”的解释是可行的,因为它颠倒了形式和可感实体之间的本体论等级秩序——形式在本体论上是优先于可感实体的,它在概念上和本质上都不可能依赖于可感实体;此外这种解释也有循环论证之嫌,它没有真正解释有待解决的困难。但是,有时它却很有吸引力,毕竟亚里士多德说形式和质料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东西。另一方面,虽然“解释策略”的正确之处在于指出了形式是构成统一体的决定性因素并且形式是以目的论的方式与质料结为一体的,但是这种解释具有很多局限性,从而未能真正解决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因为它解释的是作为潜在性的质料和作为实现性的形式如何“同时构成”一个统一体并在时间中维持统一,这一解释其实错失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上的决定性”的意义。

四、构成与生成

在我们进入对更具体的争论之前,我们应当记得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必须平衡的“两个方面”——即形式与质料的区分和它们的统一。我们已经指出亚里士多德把形式和质料区分开来,前者是可感实体存在的本原而后者是构成它的元素,另外他又通过现实性和潜在性的关系将它们统一起来。现在,让我们重新仔细地考查一番《形而上学》Z17和H6中的相关段落。

在Z17的“倒退论证”之前,亚里士多德在此章的开头提出我们应当追问“为什么一个东西是属于另一个东西的?”(1041a11)这样的问题,例如,“为什么一个人是拥有如此这般的本性的动物?”或者“为什么这些石头和砖块是一栋房子?”他警告我们说这个问题不是关于“为什么一个东西是它自身”这样的问题,因为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并且它已经是一个确切的事实了(1041a15);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个东西可以谓述另一个东西”。这个谓述不是偶然的而是本质的。我们感兴趣的问题不是为什么这个人是白色的或者他在吕西昂体育场,而是为什么这个人有这样的本质或者它是拥有这样的本质的动物。如果一个人能够恰当而准确地回答这类问题,那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他就发现了这个对象之存在的原因。这一原因就事物的生成和毁灭来说是动力因,而就事物的存在来说是目的因(1041a31)。

亚里士多德提炼了这个问题并把它表述为“为什么某些质料是一个个体事物?”他似乎在询问现实性或形式能够谓述质料的原因;[13]他的回答是现实性或形式自身就是造成这种谓述关系的原因。他说:“我们寻找的是本原,即形式,由于它的原因质料是某一特定的事物;并且它就是这一事物的实体”(1041b8-9)。因此,形式是使得质料成为一个确定对象的原因。但是,为什么这个确定的对象是一个个体而不是质料和形式的叠加组合?在这里,我们已经接近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了。

至此以后,复合实体的统一性问题成为了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中心卷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Z17的“倒退论证”可以看作是澄清这个问题的最初努力。一个可感实体由形式和质料“构成”,而前者是本原,后者是元素。尽管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尚未给出形式和质料是如果构成统一体的解释,但是文本中有一处重要的提示——他说形式作为本原将这个东西“制作”成肉,把那个东西“制作”成音节(1041b26);换言之,形式把质料“制作”成一个确定的事物,形式作为原因的方式表达在“制作”之中。在这里,“制作”这个词明显地指示出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形式“制作”或“安排”质料的过程就是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过程。就在这句话的前面几行,亚里士多德指出我们寻找的是生成的动力因和存在的目的因。

因此,在Z17的讨论中我们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可感实体的生成是这些讨论的背景。一个个体事物是因为形式作为其生成的本原而作用于质料,即一个可感实体的存在是一个生成过程的结果。如果可感实体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那么这个统一体必然是形式“制作”质料和质料被形式“安排”这一过程的结果。

可感实体的生成这个背景在《形而上学》H6中表达得更为明确。乍看起来,H6, 1045b16-22这段文本中并未提及目的因或动力因,也没有使用诸如“制作”或“做”这样的术语,但是“生成”的意义已经蕴含在潜在性和现实性这对概念中了。我们将在下一节中讨论这对概念,现在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样一个句子。亚里士多德说:“这里没有别的原因了(关于统一性的),除非有某物引起了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1045b22)。大多数解释者都没有对这个句子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甚至直接忽略掉它,[14]因为他们似乎认为作为潜在性的质料与作为现实性的形式是同时存在的,即它们是共时性的;并且只要质料被形式决定或被形式控制着,它们就能构成一个在时间中持存的统一实体。他们认为形式和质料是构成一个复合实体的“共时成分”,而这两个“共时成分”之间的目的论决定关系使得它们成为一个统一体。然而,亚里士多德的这句话似乎在说潜在性的运动或被推动是形成统一体的原因。他明确地指出统一体的原因不外乎形式或质料,因而这里的关键是我们如何理解这个“除非”从句。这个句子(1045b22)似乎排除了将动力因或推动者看作统一体的原因,但是它并未排除这样的情况——即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是形成统一体的原因。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实体的动力因、形式因和目的因是重合的,在解释一个可感实体的统一性时我们不需要引入动力因,因为形式因本身就足以解释统一性并形成统一体了。这里的“引起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的“某物”不必是外在的推动者,而是形式本身。但是,这里并没有把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排除在统一体的原因之外,因为这个运动过程正是形式的运作方式。

就在这个句子的前面几行,亚里士多德说:

“那么,什么是这个的原因——即为什么那个曾经是潜在的东西现在是现实的——除了被生成事物的推动者之外,还有什么原因呢?因为对于为什么这个潜在的球变成了现实的球,这里没有别的原因了,但这就是潜在性或者现实性的本质。”(1045a33-34)

这段话清楚地表明动力因或外在的推动者不是可感实体的统一性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作为现实性的形式或者作为潜在性的质料,但形式或质料的本质却必然表现在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中——即从一个曾经的潜在者变成现实者的过程。因此,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即可感实体的生成也是形成统一体的原因。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生成”是独立于形式的形成统一体的另一个原因,而是说“生成”是形式“制作”统一体的本质表达方式;因而说形式是统一体的原因意味着由形式引起的“生成”是统一体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明确告诉我们作为潜在性的质料或作为现实性的形式是实体统一性的原因,但是这个原因应当从可感实体之生成的角度来理解。

此外,我们必须注意到亚里士多德用过去时态描述生成(1045b22)和潜在性(1045a30),这意味着从潜在性到现实性的运动一定在统一体之前存在,而作为潜在性的质料也一定在现实的形式之前就存在着。因此,作为潜在性的质料和作为现实性的形式并不是一个可感实体的“共时成分”,即它们不是同时存在的。那么,质料和形式是如何“构成”统一体的?或者可感实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复合物”呢?让我们来看一看形式和质料这两个概念以及实体生成的结构。

形式和质料概念是在分析可感实体的生成中给出的:形式是可感实体生成的根据(或者可感实体被形式生成),而质料是可感实体从之而来者(1032a13)。形式和质料不是一个可感实体的两种惰态的“构成成分”,而是实体生成的两种原因。任何被生成的实体都具有这样的结构:它是被某物生成的(ὕπο τίνος),从某物而来的(ἔκ τίνος),并且生成为一个确定的某物(1033a24-17)。例如,一个铜球是被雕塑家和雕塑家的技艺制成的,它是从一块铜而来的,并且它生成为一个确定的东西——即一个具体的铜球。一棵橡树根据它的橡树本性而生成,它是从一颗种子来的,并且它生成为一种树——即一棵活生生的橡树。

任何一个被生成的实体都属于某个种类并且与该种类中产生它的实体具有相同的形式。因而被生成的实体和生产它的实体拥有相同的形式,这是《形而上学》Z7-9章的主题之一。[15]有时“ὕπο τίνος”被理解为生成的动力因或推动者(1032a12),但是准确地说启动生成过程的是生产者的形式。生产者的形式是现实的,而质料只拥有潜在的形式,被生成的实体拥有现实的形式。亚里士多德将生成的结构与潜在性和现实性概念对应起来,因此,任何可感实体都是因为一个现实的生产者从一个潜在者变成一个现实者的(1049b25)。生成的过程从潜在者开始朝向一个现实的实体。如果没有外在的阻碍,那么当质料(和动力因)适合之时,[16]生成的过程就会开启并将在结束时产生一个具体的实体。实体生成的过程似乎是将现实的形式从生产者传递到被生成的实体中。

可感实体是被生成的,但是形式本身却是不被生成或毁灭的。亚里士多德指出,被生成的东西是一个具体的个体事物,例如一个铜球或一棵橡树,但形式本身是不被生成的,质料作为基体也不被生成。他说:

“正如我们不生产基体——这块铜,我们也不生产球形,除了依据偶性,因为这个铜球是一个球形,但我们生产的是前者。因为,生产“这个”就是从一般的基体中生产出“这个”。我的意思是生产这个铜球不是生产圆形或球形,而是别的东西,即在别的东西中生产出这个形式。”(1033a29-1022b1)

亚里士多德认为形式作为一个个体的本质或本原是不能被生成的;如果形式是被生成的,那么我们就必须从别的东西中生产出这个形式。那么,这个生产的过程就会无限继续下去(1033b5),这是不可接受的。另一方面,质料作为生成的起点和基体必然是事先存在的,因此它不可能是由这个生成过程产生的。被生成的是一个具体的个体,它是形式的“制作”和质料的“被制作”之过程的结果——即它是“这个形式在这个质料之中”。因此,实体的生成就是将一个形式带入这个特定的质料之中,结果是产生出一个统一的可感实体。

当形式被“带入”或实现在某些特定的质料中时可感实体已经被生成;现在,这里的质料已不再是潜在的存在者而已变成了现实的实体。亚里士多德说:“质料的存在是潜在的,因为它能够获得它的形式,当它的存在变为现实时,它就在它的形式之中”(1050a15-16)。换言之,当形式已经存在于质料中时,它就使得质料变成了一个现实的实体。一个可感实体应当被理解为“质料化了的形式”,即它是对一个形式的实现或者是对它的例示。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质料化了的形式”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即它的实体和本质是“一”。任何被生成的实体都是对一个形式的现实的例示,这个实体的本质是仅仅由它的形式决定的。因此,作为生成之结果的可感实体是一个处处都被形式规定着的“同质的东西”,我们不可能在其中区分出不同的本体论部分。质料曾经是潜在的实体,现在已是现实的实体了;如果它还能在一种不那么恰当的意义上被称为“质料”的话,它应当被称为“形式化了的质料”。

因此,如果一个可感实体是复合物,那么我们必须在实体生成的意义上来理解它的“复合性”或“构成”,而不是在它作为一个“质料化了的形式”的意义上。换言之,复合实体的“复合”指的是它的“生成”,而不是它的“存在”。只有在实体的生成过程中我们才能清楚地区分形式与质料:前者是本原而后者是构成元素,前者是在生成结束时获得的而后者是在生成开始时就存在的。当生成结束时,形式与质料就不再能被区分,即它们不再是不同的本体论部分。因此,一个个体事物是“复合实体”指的是它是根据形式而生成的并且是从质料而生成的。更确切地说,它曾经是由形式与质料复合而生成的。在《范畴篇》中亚里士多德并未告诉我们可感实体是一个复合物,因为在那里他考虑的仅仅是已经被生成的实体的存在,而不是它们的生成过程。

所以,可感实体作为“复合物”指的是它是被生成的,而不是指它的存在结构。尽管任何可感实体都是作为统一体而存在的,但是它们都有一个被生成和被复合的历史。然而,并非所有的实体都是复合的——形式本身和神圣的实体是简单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它们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本质上的统一体(1045b23)。复合实体和简单实体的一个重要的差异是前者是能够被生成和被毁灭的而后者是没有生成和毁灭的。[17]

如果我们不把一个复合实体的“复合性”理解为它是被形式与质料生成的,而是把它理解为由“共时成分”构成的,并且如果我们仍然坚持认为可感实体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那么统一性问题就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因为任何同时具有不同的本体论部分的存在者都不可能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即它的本质不是单一的。有些持“解释策略”的研究者在一个现实存在的实体的不同成分中寻找统一体的原因,即他们认为这个原因是形式;但是如果这个被生成的实体已经是一个严格的统一体,那么它就不可能是由不同的本体论的成分构成的。因此,他们有时被“投射策略”的解释吸引并滑向它,[18]有时又将它作为自己最强大的对手来反驳。[19]另一方面,就可感实体是不可分的统一体而形式和质料是这个统一体的不同方面而言,[20]“投射策略”的解释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因为形式和质料在一个现实的实体中是不可被区分的。但是这种解释的错误在于认为形式和质料在本体论上并不优先于可感实体,而是从统一体中衍生出来的;它同样没有考虑可感实体的“复合性”指的是它的被生成。

五、功能性统一体

在上一节中我们指出复合实体的“复合性”指的是它的被生成,而现实的实体,即已经被生成的实体是一个“质料化了的形式”——它是一个同质的统一体。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个统一体的原因是形式,而我们知道它应当被理解为形式对质料的“制作”以及质料被形式来“安排”。现在,我们的问题是形式与质料形成了一个怎样的统一体,好像质料“消失”在现实的实体中了。

亚里士多德并未提出可感实体是“怎样的”或“如何是”统一体的问题,他的问题仅仅是可感实体“为什么”是统一体。有人认为仅仅指出形式是现实性而质料是潜在性对于解释这个问题是完全不够的,因此研究者们的目标是解释形式如何联系质料以便形成统一体。我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为什么”问题包含了“如何”问题,一旦我们完全理解了形式是统一体的原因我们就能知道它形成的是“怎样的”统一体。

我们必须注意到可感实体的统一性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亚里士多德指出:“所有没有质料的东西都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本质上的统一体。”(1045b23)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形式本身或现实性是没有任何限制的统一体,但我们感兴趣的问题是可感实体的统一性具有什么样的“限制”。《形而上学》H6的讨论开始于定义和形式的统一性,然后转入对可感实体的统一性之原因的讨论。因而H6的主题究竟是可感实体的统一性问题还是形式的统一性问题是有争论的。[21]V. Harte认为形式是可感实体之统一性的原因并且形式自身是绝对的统一体——它是解释可感实体统一性的根基。[22]这一争论是另一个值得研究的主题,但是现在我们关心的是可感实体的“有限制的统一性”应当如何理解。

让我们回到H6的文本。亚里士多德批评了柏拉图对统一性问题的解释是无用的之后,他说:

“……人们在潜在性和实现性之间寻找一个统一的公式和它们之间的差异。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最近的质料和形式是同一个东西,一个是潜在的,另一个是现实的。”(1045b16-19)

这段文本提醒我们,如果我们想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我们必须寻找现实性和潜在性之间的相似性,而不是它们的差异和区别。为了找出它们的相似性,我们有必要来分析现实性和潜在性概念。

现实性和潜在性的区别不是两个不同的存在者之间的区别,也不是存在者和非存在者之间的区别,而是同一个存在者的不同存在方式的区分。对于一个确定的事物F而言,潜在的FF的一种存在方式,现实的FF的另一种存在方式。例如,拥有某一知识是潜在地知道它,而思考就是现实地知道它,因此拥有知识和思考是“知道”的两种方式。它们的差别是:潜在的F在一种较弱的意义上是F,即它是一种较低程度的存在,而现实的F在绝对的意义上是F,即它是一种完善程度的存在。因此,现实性和潜在性之间的差异不是“实质性的”或者“质的差异”,而只是“量的差异”。它们的相似性的基础在于它们都属于同一个存在者;换言之,它们享有同一个本质和实体。在1045b16-19这段话之后,亚里士多德立即指出“每个事物都是一个统一体,而潜在的和现实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1045b21)。这个句子表明潜在性和现实性是根据同一个事物或同一个存在者的不同存在方式来说的。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它们的统一性问题已不再是一个无法解决的困难。

此外,现实者和潜在者作为同一个存在者的不同存在方式,它们并不是同时存在的,我们已经指出形式和质料不是可感实体的“共时成分”。在《形而上学》Θ8中亚里士多德指出潜在者在时间和生成上优先于相应的现实者,这意味着它在现实者之先存在。[23]一个现实的实体必须从一个潜在的实体而生成,例如,现实的小麦从潜在的小麦(即种子)而生成。

尽管潜在者在生成和时间上优先于现实者,但它是被现实者定义的并在本体论上被现实者决定着。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实者在本体论上优先于潜在者,即潜在者的本质由相应的现实者的本质所决定。[24]他说:

“现实性在实体上(οὐσίᾳ)优先于潜在性,因为任何被生成的事物都是朝向一个原因而运动,即朝向目的。一个事物为了什么东西而存在,这个东西就是它的原因,而生成是为了这个目的;现实性就是这个目的,并且潜在性是为了它而获得的。”(1050a7-10)

那么,现实者以何种方式决定了潜在者的本质呢?这是目的论的方式。潜在性是为了现实性而存在的,而现实性是潜在性和从潜在性开始的生成过程的“目的”。形式或现实性本身是目的,质料或潜在性是被这个目的定义的。因此,潜在者的本质可以被定义为:为了(实现)现实的某物而是什么。例如,一座潜在的房子被定义为为了实现遮风避雨之功能的砖和石头;一只眼睛被定义为为了实现看这个功能的器官。因此,潜在者已经蕴含了现实者,它把现实者设定为自身的内在目的。

然而,目的论关系不是静态的关系,它并不是说现实者以静态的方式决定了潜在者的本质;而是动态的关系,即现实者作为目的决定着潜在者的本质——这意味着潜在者朝向作为它的目的的现实者而运动,而这运动就是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过程。只有当潜在者如此运动时,它才能被认为是以目的论的方式被现实者决定的。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Θ7中澄清了这一点。他问道一个物体何时是潜在存在者,何时不是;因为它并非在任何时刻都是潜在存在者(1049a1)。他给出两个标准来评判“某物何时是潜在者”。对于那些运动原则是外在的物体而言,如果没有什么外部的阻碍,并且一个推动者愿意,并且它必将成为一个现实的实体,那么这个物体是就潜在者。对于那些运动原则在自身之中的物体,如果没有什么外部的阻碍并且它必将成为一个现实的实体,那么这个物体就是潜在者。[25]例如,如果没有外部的阻碍,并且一个建筑家想要建房子,并且这些砖和石头必将成为一座房子,那么这些砖和石头就是潜在的房子。因此,判断潜在者的标准是在没有外部阻碍的情况下它是否会必然变成一个现实的实体。换言之,一个潜在者是根据它必然变成相应的现实者来定义的。因此,如果一个事物是潜在的,那么它不仅仅为了它的目的而存在,而且还必然朝向这个目的而运动并最终成为一个目的在自身之中的现实者。所以,“解释策略”的研究者们认为作为潜在性的质料和作为现实性的形式“共时地”构成了一个可感实体,并且只要前者以目的论的方式被后者决定着,这个统一体就能够持存,因而他们错失了“目的论上的决定性”的意义,即他们没有认识到形式对质料的“决定”意味着形式作为目的引导着作为潜在性的质料朝向现实性而运动。

现在,让我们来试着回答“形式和质料是如何形成统一体的”这个问题。质料作为潜在者是实体生成过程的起点,而潜在者是由相应的现实者来定义的并且在没有外部阻碍的情况下它必然朝向现实者而运动。在生成的过程中,作为现实性的形式尚未被获得,但它被质料设定为自身朝向的目的并引导着质料的运动。当生成结束时,一个现实的可感实体出现了,形式已被实现而目的已在被生成的实体之中。这时,质料已经达到了它的内在目的,它不再是潜在存在者或者较低程度的存在者,而是已经变成了完善的存在者和现实者。这时,我们发现质料和形式已经融为一体,即它们是具有相同本体论地位和意义的一个存在者。在现实的实体中我们再无法区分质料和形式:质料在自身中拥有形式或目的,而形式被实现在质料中或者说被质料例示。

当质料获得了形式和形式已实现在质料中时,可感实体的统一性就得以形成。“已经生成的实体”不再拥有“共时的”不同的本体论部分,因此它的本质是单一的。亚里士多德相信一个事物的本质就是它的目的,而它的目的又应当理解为特属于它的功能(ἔργα)。现实的实体拥有自身的目的,因而它是为了自身而存在的;即它恰当地表现和实施着自身的功能。被实现了的质料是实体功能的实施者,而形式正是属于质料的这些功能,在这个意义上,可感实体是一个“功能性统一体”。

功能性统一体与“无限制的”统一体是不同的。后者是那些没有质料的实体,例如形式本身就是一个无限制的统一体,它的存在和功能总是等同的。形式本身是一个绝对的统一体,它没有任何结构上的复合性也没有任何尚未被实现的功能或活动。然而,功能性统一体却具有结构上的复合性;尽管在被生成的实体中,被实现了的质料不再是与形式不同的本体论部分,但是它与形式并不是绝对等同的。但它们彼此依赖:形式作为实体的功能不可能脱离它的实施者——即被实现了的质料,而质料作为功能的实施者也不可能与其功能相分离。因此,它们形成了就功能而言的统一体。此外,功能性统一体有着一个被生成的历史,它的功能是从最低的程度逐渐到最高的程度的实现。它的目的是逐渐地达成的,而它的存在是能够被生成和毁灭的。即使当一个实体被生成,它获得了内在的目的时,这个个体中的被实现了的质料也并不总是在实施它的所有功能,尤其是那些高级功能(例如思考),但是质料能够不费力地实施这些高级功能。[26]当一个可感实体正在实施它的功能时,尤其是实施它的高级功能时,它与神圣的实体是最相似的。因此,可感实体既不是没有任何复合结构的绝对统一体,也不是无需通过潜在性的实现过程就能存在的,与“无限制的统一体”相比,“功能性统一体”是一种“有限制的统一体”。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在实体生成的过程中,尽管作为潜在性的质料和作为现实性的形式尚未形成“功能性统一体”,但它们的关系是非常亲近的,因此将它们彼此“分离”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在实体生成中,形式被设定为质料的目的和原则,它“安排”和“指引”着质料从一个潜在的实体变成一个现实的实体。在这里,质料的本质是在形式的指引下从一个较低程度的存在者发展为一个完善的存在者,而形式的本质是决定和引导作为潜在性的质料成为现实者。因此,即便是在实体生成的过程中,形式和质料也具有某些共同的本质。尽管形式在生成的结束才存在,但是它并非与生成过程无关。亚里士多德说质料以潜在的方式拥有形式(1034b1),在生成过程中形式以潜在的方式存在于质料中,正因如此质料才是潜在的实体。尽管在生成过程中形式尚未被实现,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可感实体的功能潜在地被表达着,即这些功能部分地被实施或在一种较弱的程度上被表达出来。

因此,如果一个复合实体作为“统一体”是可能的,那么它的“部分”——即形式和质料——不可能是毫无关联的,而是原本就具有本质上的联系。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一旦我们理解了形式和质料的关系是现实性和潜在性的关系,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它们能够形成一个统一体以及它们“如何”形成这个统一体,似乎不需要更多的解释了。当我们仔细考查过这些概念和关系之后,我们知道可感实体是“复合物”指的是它是根据形式和从质料而生成的,而它是“统一体”指的是作为潜在性的质料被作为现实性的形式逐渐“同化”以致于它们的本体论差异最终消失而得到一个“功能性统一体”。

参考书目

Burnyeat, M.F. (1979),Notes on Book Zeta of Aristotle’s Metaphysic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urnyeat, M. F. (2001)A Map of Metaphysics Z, Pittsburgh: Mathesis Publications.

Charles, D. (1994), Matter and Form: Unity, Persistence, and Identity, inUnity, Identity, and Explanation i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Scaltsas, D.Charles and M.L.Gill e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pp. 75-105.

Code, Alan (1995), “Potentiality in Aristotle’s Science and Metaphysics”,Pacific Philosophical Quarterly76: 405-418.

Gill, Mary Louise (1989),Aristotle on Substance: the Paradox of Unit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Harte, Verity (1996), Aristotle Metaphysics H6: A Dialectic with Platonism,Phronesis, Vol. 41, 276-304.

Kosman, L.A. (1984), “Substance, Being and Energeia: The Argument of Metaphysics Theta”,Oxford Studies in Ancient Philosophy, 2, pp. 121-49.

Klesey, S (2010), “Hylomorphism in Aristotle’s Physics”,Ancient Philosophy30, pp. 107-125.

Lewis, F. (1996), Aristotle on the Unity of Substance, inForm, Matter and Mixture in Aristotle, Frank. A.Lewis and Robert Bolton eds., Los Angeles, Blackwell Publiser, pp. 39-81.

Permatizis, Michail. M. (2008), “Aristotle's Notion of Priority in Nature and Substance”,Oxford Studies in Ancient Philosophy43: 187-249.

Sellars, Wilfred (1976) “Aristotle’s Metaphysics: An Introduction” in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Springfield, III), pp. 73-124.

Scaltsas, T (1994), Substantial Holism, inUnity, Identity, and Explanation i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 Scaltsas, D. Charles and M. L. Gill e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pp. 107-128.


[1]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可感实体是复合的和被生成的,尽管并非所有的实体都是复合的和被生成的——形式本身和神圣的实体不是。然而,许多古希腊哲学家们不认为实体是复合的和能被生成或毁灭的。巴门尼德的“存在”,恩培多克勒的“元素”,毕达哥拉斯的“数”,柏拉图的“理念”等等,这些“实体”都不是复合的和能被生成或毁灭的。在某种意义上,复合的和被生成的实体的观念是古希腊哲学的本体论上的革新,也是亚里士多德为希腊哲学做出的最重要的和最独特的贡献之一。

[2]对“投射策略”的更多解释,参看F. Lewis, Aristotle on the Unity of Substance, inForm, Matter and Mixture in Aristotle, Frank. A.Lewis and Robert Bolton eds., Los Angeles, Blackwell Publisher, 1996, pp. 39-81.

[3]D. Charles, Matter and Form: Unity, Persistence, and Identity, inUnity, Identity, and Explanation i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Scaltsas, D.Charles and M.L.Gill e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4, p. 75-105.

[4]“一”或“统一体”的核心意义是实体,而判断实体的一个重要的标准便是“一”或“个体性”。因此,在“一”的意义与实体的标准之一似乎存在着某种循环。但是这一循环或许不是一个坏的循环,因为“个体性”并不是判断实体的唯一标准,另一个标准是“可分离性”。如果一个东西可以与别的东西相分离,那么它自身必须有一个清晰的界限,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目的或现实性的概念。我想这或许能够为我们理解“个体性”和统一性提供基础。

[5]F. Lewis说服我们在形式和质料之间没有必要引入一个连接关系。他指出在形式和质料之间加入一个连接关系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形式和质料的“内容要求”保证了它们不需要一个中介的连接关系就能形成统一体。然而,我认为只要我们知道形式和质料的本体论地位是不同的,形式的本质是“制作”和“安排”质料,而质料的本质是“接收”形式,那么我们就能明白它们之间不需要额外的连接关系。参看F. Lewis, Aristotle on the Unity of Substance, inForm, Matter and Mixture in Aristotle, Frank. A.Lewis and Robert Bolton eds., Los Angeles, Blackwell Publisher, 1996, pp. 39-81, esp. pp. 47-55.

[6]F. Lewis使用了“统一体”这个词来重构这个论证,但是在这儿的文本中这个词并未出现。

[7]例如,F. Lewis和Sally Haslanger的看法,参看S. Haslanger, Parts, Compounds, and Substantial Unity, inUnity, Identity, and Explanation i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Scaltsas, D.Charles and M.L.Gill ed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4, pp. 129-170.

[8]Wilfred Sellars是全心拥护“投射策略”之解释的代表,参看他的文章“Aristotle’s Metaphysics: An Introduction” in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Springfield, III), pp. 73-124.“投射策略”的解释者还包括T. Scaltsas (1994), L.A.Kosman (1984) and M. F. Burnyeat (1979: 44-45).

[9]“解释策略”之解释的代表主要包括D. Charles (1994), F. Lewis (1996), M.L.Gill (1989),以及A. Code (1995)他的观点与M. L. Gill的观点相似。

[10]D. Charles (1994: 98).

[11]F. Lewis (1996: 61).

[12]根据M. L. Gill的解释,一个复合实体仅仅是一个属性与本质的偶然统一体,因为它的质料是这个实体的一些属性,而它的形式构成了这个复合实体的本质。

[13]质料被形式或现实性谓述的观点已经在《形而上学》Z17章之前得到澄清了,例如Z3, 1029a23。

[14]F. Lewis认为这个句子排除了动力因或推动者是可感实体的统一性的原因。这一点是明确的,但是,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为什么要提及动力因或推动者呢,好像它才是统一体的原因?我认为这正是因为亚里士多德要强调一个可感实体的生成过程。参看F. Lewis (1996: 53).

[15]M. F. Burnyeat,A Map of Metaphysics Z, Pittsburgh: Mathesis Publications, 2001, pp. 35-37.

[16]在一个自然物(即有机物)的生成中是没有外在的推动者的,因为质料会自己产生运动——这又是因为质料以潜在的方式拥有了形式。

[17]形式本身是没有生成和毁灭的。Sean Klesey指出正是因为亚里士多德认识到自然物能够被生成,他才认为它们是复合实体。参看“Hulomorphism in Aristotle’sPhysics”,Ancient Philosophy, 2010, 107-128.

[18]T. Scaltsas的立场是复杂的:一方面他承认构成实体的是不同的部分或成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统一体是由不同部分进行身份的重新认证而形成的,或者说统一体是通过化解不同部分的差异而形成的。D. Charles在他的理论中发现了“非解释”的因素,而我认为他的理论是从“解释策略”的角度出发的,但他最终滑向了“非解释策略”。参看T.Scaltsas, “Substantial Holism”, inUnity, Identity, and Explanation in Aristotle’s Metaphysics, T.Scaltsas, D.Charles and M.L.Gill eds., 1994, Oxford: Clarendon Press, pp. 107-128.

[19]D. Charles认为“投射策略”的解释是自己的理论的最大对手。参看Charles (1994: 75-104).

[20]L. A. Kosman说“潜在性和现实性是在一个完备的活动中同时存在的,而这个活动不过是这两者所是的同一个实体的表达。”因此他被D. Charles归于持有“非解释策略”的研究者中。参看L.A.Kosman, “Substance, Being and Energeia: The Argument of Metaphysics Theta”,Oxford Studies in Ancient Philosophy, 2, 1984, pp. 121-49.

[21]M. L. Gill (1989), D. Charles (1994)和F. Lewis (1996)认为H6的主题是复合实体的统一性的原因,但是D.Ross (1924), Rorty (1973) and Burnyeat (1984)认为H6的主题是定义或形式的统一性的原因。更多讨论参看Verity Harte, Aristotle Metaphysics H6: A Dialectic with Platonism,Phronesis, Vol. 41, 1996, 276-304.

[22]Verity Harte, Aristotle Metaphysics H6: A Dialectic with Platonism,Phronesis, Vol. 41, 1996, 276-304.

[23]在一种意义上,潜在性在时间上优先于现实性:一棵潜在的玉米在时间上优先于一棵现实的玉米;但在另一种意义上,潜在性在时间上晚于现实性:这棵潜在的玉米总是由另一棵现实的玉米产生的。

[24]关于现实性在“实体上”或“本体论上”优先于潜在性的意义是有争议的。在这里我们只是简略地指出潜在性的“本质”是有相应的现实性的“本质”决定的,而不是说潜在性的“存在”是由相应的现实性的“存在”决定的。更多讨论参看Permatizis, Michail. M. “Aristotle's Notion of Priority in Nature and Substance.”Oxford Studies inAncient Philosophy43, 2008, pp.187-249.

[25]这里的本文是较为复杂的,我的这个表述显得过于简单了。更多详细的讨论,参看曹青云,“Aristotle’s Concept of Potentiality inMetaphysicsTheta”Frontiers of Philosophy in China, Vol. 7, 2012, pp. 550-571.

[26]我们或许可以把活的身体器官(被实现了的质料)理解为第二潜在性,第二潜在性向第一现实性的转化不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质料可以毫无费劲地实施这些功能。这是一个值得用另一篇论文来讨论的问题。

原载《外国哲学》2014年(第27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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